2011年6月13日 星期一

復康巴士 不得有設籍限制 立法院院會昨天三讀通過「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案」,保障身心障礙者行的權益。 (圖:資料照) 〔記者施曉光/台北報導〕為進一步保障身心障礙者行的權益,立法院院會昨天三讀通過「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案」,明定自明年一月一日起,各直轄市、縣市政府的復康巴士

復康巴士 不得有設籍限制
立法院院會昨天三讀通過「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案」,保障身心障礙者行的權益。 (圖:資料照)

〔記者施曉光/台北報導〕為進一步保障身心障礙者行的權益,立法院院會昨天三讀通過「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案」,明定自明年一月一日起,各直轄市、縣市政府的復康巴士服務,不得再有設籍限制。

此 外,國內航空運輸業者,除民航主管機關規定的安全因素外,不得要求身心障礙者接受特殊限制或拒絕提供運輸服務;業者若有拒載情形,或硬性要求身心障礙者需 有陪伴人共同飛行,但又向陪伴人收費,經主管機關責令限期提出改善計畫,逾期不提出計畫或未依計畫辦理改善,將會被處一萬元以上、五萬元以下罰鍰,並得按 次處罰。

立法院今年一月才三讀通過修正「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」,明定醫療機構、車站、航空站、公園及政府機關(構),不得提供場所給非視 障按摩者工作;但因沒有訂定罰責,昨日修法明定若違反規定,主管機關得令限期改善,屆期未改善者,應處一萬元以上、五萬元以下罰鍰,並得按次處罰。

目前各地方政府都有提供身心障礙者復康巴士的交通服務,但許多縣市政府限制必須在當地設籍,使身心障礙者到外縣市便無法享此服務,因此修法打破設籍限制。

修 法並增訂應規劃設置身障設施與設備的公共建築物及活動場所:未來公共建築及活動場所,應至少在室外通路、避難層坡道及扶手、避難層出入口、室內出入口、室 內通路走廊、樓梯、升降設備、哺(集)乳室、廁所盥洗室、浴室、輪椅觀眾席位周邊、停車場等其他必要處,設置無障礙設備及設施。有關項目及規格授權各中央 主管機關在相關法令中規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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